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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率先在全疆建立公共自行车系统 方便市民“绿色出行”

  • 新闻来源: 新疆日报
  • 发布时间:20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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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网讯 记者丽月、通讯员张峻报道:“公共自行车真的很方便!”6月15日,在阿克苏市世纪广场附近上班的市民于文慧告诉记者,“在世纪广场西南角有一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我家附近也有一个服务点。我现在上下班都租用公共自行车,特别方便,既节约时间、锻炼身体,还低碳环保。”

这得益于阿克苏市在全疆率先建立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该系统借鉴杭州、上海、北京等国内一线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城市公共场所按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市民可以随时在服务点借、还自行车,也称“免费单车”。一期工程建公共自行车管理服务中心一个、自行车服务站点26个,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其中警用自行车30辆,双人骑游览车30辆。

目前,系统26个站点运营正常,公共自行车日平均借还次数超过1000次,有效缓解了阿克苏市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交通压力,也为市民短距离出行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方式。阿克苏市成为新疆首个、西北第二个拥有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城市。

据介绍,为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率,公共自行车用户可终身免费骑行。为使用户养成随借随还、用完即还的良好习惯,阿克苏市采取国内通行的计时计费办法:如60分钟内用户在全市各自行车站点均无还车记录,系统将自动累计计时,收取占用公共资源费(只要每60分钟在锁车柱上还车一次,就可以免费从早骑到晚)。超过1小时,采取国内通行收费办法:61分钟-120分钟收费1元,120分钟-180分钟收费4元,180分钟以上按每小时3元收费,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如无偷盗、丢失、损坏公共自行车情况,退卡时保证金及剩余资费全额退还。

阿克苏地区八县一市及兵团第一师机关(团场)居民及外地游客,可凭个人有效证件或房产证(固定住所)办理公共自行车绿色出行卡,办卡采用实名制。

阿克苏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公司经理陈强说,公共自行车交通健康、经济、环保,是政府响应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倡导“135”出行方式(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举措。阿克苏市正在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成功实施,定会成为城市文明的象征,成为阿克苏市民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丽月、通讯员张峻报道:“公共自行车真的很方便!”6月15日,在阿克苏市世纪广场附近上班的市民于文慧告诉记者,“在世纪广场西南角有一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我家附近也有一个服务点。我现在上下班都租用公共自行车,特别方便,既节约时间、锻炼身体,还低碳环保。”  这得益于阿克苏市在全疆率先建立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