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 内页

盛泽镇公共自行车初定25日起运营

  • 新闻来源:城市商报
  • 发布时间:2013-06-25
  • 访问量:8263

本报讯 盛泽镇公共自行车初定于2013年6月25日正式运营。届时居民可凭已开通公共自行车使用功能的市民卡(或市民卡b卡),在盛泽镇各站点借还车辆,也可在吴江区范围内通借通还。即日起,盛泽镇开始办理公共自行车卡。
办卡时间———
盛泽镇综合执法局每日9:00-11:30,13:00-16:30(星期六、星期天也可办理);盛泽镇行政服务局工作日9:00-11:30,13:00-16:30。办卡地点有两个:1、盛泽镇综合执法局(盛泽东方大街9号,此处为临时办卡点);2、盛泽镇行政服务局(舜新中路39号,大润发东侧)。
办卡须知———
1.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高145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市民均可申请开通市民卡或市民卡b卡公共自行车功能。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以及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无法保障骑行安全的,一律不得借用公共自行车。

2.市民卡用户
(1)开通市民卡公共自行车功能
  凭市民卡至指定办卡点开通公共自行车功能,缴纳100元押金,存入不低于20元的消费备用金;
(2)开通市民卡附属卡(b 卡)公共自行车功能
凭市民卡至办卡点购买b卡,工本费18元,缴纳100元押金,存入不低于20元的消费备用金。
3.非市民卡用户
凭身份证至办卡点购买市民卡b卡,工本费18元,缴纳300元押金,存入不低于20元的消费备用金。

来源:城市商报